前一阵子迷上法国电影,感觉里面暗喻着的小细节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理解,一旦陷下去就无法自拔,比如这一部电影:Dans La Maison
剧中16岁的男主角以文字在偷窥,偷窥他感兴趣的一切人事物。但故事终究是故事,纯属虚构,即使他是故事的创造者,也没办法促使他想要的结局。他笔下的文字让读者相信他所编写的全部,但凭他无法掌控结局这一点来说,还符合16岁青少年该有的思想,显得很猖狂。可见文字捏造出来的,可载舟亦可覆舟,绝不可藐视。
身同感受的是,我曾经想当一个作家。文学说的都是别人的故事,或者是自己本身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,它的界线并不在于真实或是虚构。只要文字里参杂着大量源自真实的成分,就足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观察是写作重要的一环,例如说,每天写日记的时候会“偷窥”自己的心态,并记录下来那赤裸裸的感觉。每一次的重述,因此都是纪念。
正因为是自己的16岁,才会记录青春,把它编成故事,即使它有多么不可理喻,一定有某些后悔没做过的事,至今仍然心怀热忱、值得纪念的事。没必要刻意去忘记,执迷不悟也不见得是坏事。可能让我执迷不悟的是那种感觉,似乎像是犯了偷窥罪,每一字一句下了注,从此赌上自己。
写的字,读的心,复杂、复杂也。我永远不会猜对,那时候的我读着读着脸上是什么表情,若知道当时努力只是徒然,那今后我只能选择对自己更努力。我惦记着的那些片段,在苍茫的时间中踌躇且反复地播放。这是我所谓内心的“偷窥瘾君子”后遗症,自制不果。
À Suivre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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